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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坪地乡卫生院自主招聘见习人员简章(12月8日–9日报名)

    结合盘州市坪地乡卫生院实际需求,经卫生院研究决定,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公告,请应聘者仔细阅读。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确保素质的原则。

(三)坚持考评结合、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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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较强的责任心与服务意识;

(三)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生理或心理疾病;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五)35周岁及以下,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敬业和服务精神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不符合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的;

(五)在公务员招考或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9日;共两天。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9日下午17:00分。

2.报名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坪地乡卫生院办公室(数字化门诊2楼,财务室)

联系电话:0858-8132989

3.现场报名所需材料:两张一寸证件照,不限底色、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院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及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考核方法

本次招聘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

1.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侧重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专业知识进行测评,笔试结束后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值成绩并列参与面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侧重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政治素质、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使用能力及应变能力等进行测评。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至低、按招录人数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高分位人员放弃可向下顺延递补。体检内容主要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盘州市坪地乡卫生院院务公开栏或盘州市坪地乡卫生院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院办公室通知签订见习协议。

六、待遇

见习期6个月,见习期薪资2000元/月,工作期间食宿自理。

七、见习时间

见习期6个月,见习期满后卫生院根据见习期间工作表现、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续用或转为编外合同人员管理。

八、见习协议解除情形

见习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我院有权随时解除《见习协议》,且不承担额外补偿责任:

(一)接到上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政策调整、岗位撤销等要求,需终止见习岗位的;

(二)见习人员连续 3 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累计缺勤超过5个工作日的;

(三)经岗位培训后,仍无法掌握岗位所需基础技能,不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

(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医疗卫生行业纪律(如泄露患者隐私、违规操作医疗设备等),或违反我院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五)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经查实的;

(六)因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岗位体检要求,无法继续履行岗位职责的;

(七)无法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的;

(八)存在其他严重违反见习协议约定或不符合见习岗位要求的情形。

九、有关事项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未尽事宜由我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8-8132989

卫生院地址:盘州市坪地乡莫西里村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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